摘要:
按照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于2003年7月正式挂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精神和有关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企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牢固把握依法履行政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努力加快国有企业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积极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几年来全区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企业联合、重组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现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存量资本质量明显提高.国有企业在规模、效益和存量上都有了很大发展和提高.截至2005年年底,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28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净资产总额432.57亿元,同比增长20.4%;实现销售收入559.2亿元,同比增长26.2%;实现利润20.06亿元,同比增长22.3%,实现税金46.14亿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净利润10.38亿元,增长47.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3%.取得这样的成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了"五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