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纵观司法实践中,受贿打击较多,而行贿受追究的少,仔细分析在行贿罪的规定中有一个必备要件,即“不正当利益”。如何把握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定罪的关键。笔者认为,不正当利益是否必须作为行贿罪成立的必备要件值得商榷。而且学术界对这一规定也有不同观点,建议予以删除,笔者认同这一观点。
推荐文章
论行贿罪的未遂
行贿罪
特点
未遂
试论对单位行贿罪的特征及其认定
单位行贿罪
特征
认定
浅析对单位行贿罪
犯罪主体
犯罪对象
行贿罪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建议取消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限制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实践 学术界 要件 刑法 财物
年,卷(期) 2006,(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6-27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4.39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陈克 4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实践
学术界
要件
刑法
财物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总下载数(次)
2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