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尼泊尔议会2006年10月21日通过了政府提交的2006公民法草案。新公民法规定如下:1990年4月13日之前在尼出生、并在尼拥有永久性住所的人,可以成为尼泊尔公民;16岁以上的人,只要其父母一方是尼泊尔公民,都可以凭相关文件,如父母或近亲属的身份证、本人的出生证、村或市政府的介绍信或土地证等,获得尼公民身份;外国妇女与尼泊尔公民结婚后,只要定居尼泊尔,并放弃原国籍,也可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尼泊尔原有法律规定,只有父亲是尼泊尔人,孩子才能获得公民权;母亲是尼泊尔人但父亲是外国人的孩子则不能获得尼泊尔公民资格,他们仅享有居住权,但不能工作和拥有企业,也没有财产权。
推荐文章
市场经济与公民法律意识培养之间的关系探究
市场经济
法律意识
培养
探究
依法治国进程中我国公民法律信仰问题探索
依法治国
公民法律信仰
法律环境
论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
民法原则
民法规则
民法制度
浅析公民法治思维的培养
法治
法治思维
法治信仰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尼泊尔议会批准2006公民法
来源期刊 商务与法律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尼泊尔 民法草案 议会 公民身份 法律规定 公民资格 市政府 外国人
年,卷(期) 2006,(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尼泊尔
民法草案
议会
公民身份
法律规定
公民资格
市政府
外国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商务与法律
双月刊
上海陆家浜路1141号707-709室
出版文献量(篇)
986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