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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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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询问
人大常委会
住房建设
保障性
询问
专题
河南省
负责人
省政府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
农业法
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央政治局
吴邦国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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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质疑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代表的合法性
来源期刊 辽宁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地方人大常委会 考评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合法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 地方组织法 选举单位 法律依据 监督
年,卷(期) 2006,(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8-19
页数 2页 分类号 D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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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地方人大常委会
考评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合法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
地方组织法
选举单位
法律依据
监督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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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辽宁人大
月刊
21-1537/D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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