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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界定该款规定中包含的行为呢?如果触犯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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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适用刑法第17条第2款之浅见
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第17条 适用刑法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贩卖毒品 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 投毒罪
年,卷(期) 2006,(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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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第17条
适用刑法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贩卖毒品
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
投毒罪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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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检察
双月刊
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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