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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历经两年修改,对1993年确立的公司制度作了比较根本性的法律重塑,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法律规制.综观新《公司法》的全部内容,鼓励投资、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以及权责一致,是此次法律修改体现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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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法及独立董事制度对中国公司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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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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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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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公司法》的新理念
来源期刊 董事会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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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6,(11) 所属期刊栏目 法治·公司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4-85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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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晓萍 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 1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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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月刊
1672-9447
32-1740/F
16开
江苏省南京市高云岭56号
28-323
2004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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