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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钻税收漏洞。对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通知》中还首次将个人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为今后整治假蹭与提供了判定标准。 《通知》一出台即遭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在打击假赠与双方的同时,也给真正赠与的人带来伤害。为了防止小部分人钻税收漏洞而让大多数人跟着一起多交权,社会付出的总成本会因此相应提高。 那么,通过假蹭与转让房屋到底能省多少个人所得税?又会带来哪些弊病呢?本文以故事的形式介绍了两位准备交易房屋的买主夏女士和卖主张先生,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为读者剖析赠与与交易买卖的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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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一场没有成交的房屋赠与交易
来源期刊 私人理财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房屋 交易 个人所得税 赠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漏洞 买卖双方 《通知》
年,卷(期) srlc_2006,(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6-77
页数 2页 分类号 F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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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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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漏洞
买卖双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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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理财
半月刊
1672-6596
44-1603/F
广州海珠区艺苑路东庆街2号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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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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