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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9月份起,广州市各教育机构收取学生的各项择校费、赞助费等.均须按照文化体育事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不过,社会热心人士或企事业单位向教育机构捐赠、赞助的,旨在扶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收入,仍按有关政策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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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择校费的经济学视角探讨分析
高中择校费
经济学视角
分析
开征房产税需先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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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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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向择校费征税——广州开征“择校费税”
来源期刊 教师博览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择校费 广州市 费税 征税 文化体育事业 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机构 企事业单位
年,卷(期) 2006,(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
页数 1页 分类号 G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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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择校费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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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事业
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机构
企事业单位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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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教师博览:上旬刊
月刊
1008-5009
36-1222/G4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44-70
出版文献量(篇)
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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