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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洁”。笔者为湖北省立法规定设置公共信息栏叫好,此规定变堵为疏,堵疏结合,为治理城市“牛皮癣”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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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立法规定设置“公共信息栏”好
来源期刊 城建监察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公共信息 设置 法规 城市市容 主管部门 管理条例 环境卫生 发布信息
年,卷(期) 2006,(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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