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町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曰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据此,行政相对人在因自身的行政违法行为被科以罚款处罚之后,于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行政诉讼,且不自觉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其加处罚款。该加处罚款在行政程序中争议颇多:行政机关可否与行政处罚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的数额减免情况?等等。
推荐文章
对无证用海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适用“减轻处罚"的思考
无证用海
违法行为
并处罚款
减轻处罚
处罚与执行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运用
气象执法
处罚原则
调查取证
文书送达
强制执行
浅议消防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
消防行政处罚
高校图书馆超期罚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高校图书馆
超期罚款
读者服务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浅议加处罚款的执行
来源期刊 城建监察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罚款 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相对人 法律规定 违法行为 行政复议
年,卷(期) 2006,(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1-22
页数 2页 分类号 D6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罚款
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相对人
法律规定
违法行为
行政复议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城建监察
月刊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仁安里4号
出版文献量(篇)
10161
总下载数(次)
69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