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探视权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是我国婚姻法上首次规定了探视权制度,是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推荐文章
试论新婚姻法立法缺失
新婚姻法
立法
缺失
论婚姻法修改中存在的问题
婚姻法
修改
存在问题
婚姻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婚姻法
修改
若干问题
新中国首部《婚姻法》在农村的阻力及应对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新型家庭关系
婚姻自由
宣传和贯彻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我国婚姻法探视权主体范围问题
来源期刊 新东方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探视权 婚姻法 抚养子女 主体范围
年,卷(期) 2007,(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4-35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3.9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探视权
婚姻法
抚养子女
主体范围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东方
双月刊
1004-700X
46-1023/D
大16开
海南省海口红城湖路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84-13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108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430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