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合理界定项目投资范围,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项目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构代表政府行使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职能,但长期以来,对于政府投资基础工程管理还弥漫着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管理方式色彩,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自建、自管、自理、自用”四位一体的痕迹依然。这种管理体制引发了诸多弊端,而最为典型的就是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使用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肢解发包,扩大投资规模以及缺乏自我约束,而且由于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工程项目的实施,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常常造成决策失误或监督失误,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形成投资“黑洞”,甚至出现劣质工程,滋生腐败现象,不仅浪费了国家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更在社会上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所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首先应从立项做起,项目资金安排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分配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在投资领域中的基础作用,逐步缩小政府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