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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税务检查中,经常会遇到纳税人在被检查期间申报补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对于这种行为如何处理,目前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纳税人在被查期间申报补缴已过当期的税款,是一种自我纠错、补缴以前年度欠税的行为,不能作偷税处理,但应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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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纳税人在检查期间的申报税款是否算偷税
来源期刊 湖南地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税务检查 纳税人 税款 申报 偷税 滞纳金 行为 欠税
年,卷(期) 2007,(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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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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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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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欠税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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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湖南地税
双月刊
1008-0988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81号省地税局
出版文献量(篇)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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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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