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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依法开展预算监督工作,同时,还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工作,突出预算监督重点,抓预算监督实效,从“严”字入手,使已经批准的预算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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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预算监督要从“严”入手
来源期刊 辽宁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预算监督 县级人大常委会 《监督法》 监督工作 监督重点 应当
年,卷(期) lnrd_2007,(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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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
县级人大常委会
《监督法》
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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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
月刊
21-1537/D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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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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