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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北京市第二轮的修志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新办法的规定,此次北京地方志的修订将为提供地方志相关材料的个人提供报酬奖励,同时对那些拒不提供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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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北京修志实施新办法 拒绝提供资料者受罚
来源期刊 人大论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修志工作 北京市 地方志工作 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分 材料 故意
年,卷(期) rdlt_2007,(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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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修志工作
北京市
地方志工作
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分
材料
故意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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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大论坛
月刊
1673-551X
52-1109/D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贵州省政府大院1号楼
出版文献量(篇)
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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