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04年初山东省将打击传销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列入了"平安山东"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上,2006年12月,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青岛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今年3月,省综治、整规、工商、公安、民政五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意见》。9月24日,在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调度观摩暨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表彰会上,山东省综治办副主任窦广平指出,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窦广平副主任指出,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01个社区(村)开展了创建活动,效果初步显现。主要表现为:一是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动监管和教育工作网络,建立起打、防、控、管"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减少了传销活动生存空间。二是通过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发放公开信、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打传销、防欺诈、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社区居民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普遍提高,从而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三是居委会、村委会和工商所、公安派出所"两委两所"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机制,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对举报和发现的传销活动做到快速出击,及时取缔,切实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更加严格,以房定责,以房管人,严格要求出租房主不得向传销组织或传销人员出租房屋,违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五是社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有效保障了社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村庄"、"平安家庭"工作。在表彰会上,窦广平副主任强调,要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全省的社区(村)普遍达到"无传销社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