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07年9月20日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调解。第二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调解的,适用本调解规则。但当事人就调解程序或者调解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仲裁程序中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不适用本调解规则。第三条调解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第四条本会根据一方、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案件。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规则
来源期刊 北京仲裁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另一方当事人 调解员 解规则 调解程序 各方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 对方当事人 仲裁程序 联系方式 争议
年,卷(期) 2008,(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6-29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5.7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另一方当事人
调解员
解规则
调解程序
各方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
对方当事人
仲裁程序
联系方式
争议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北京仲裁
季刊
16开
北京西单横二条2号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36
总下载数(次)
12
总被引数(次)
301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