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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0号令发布了《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把《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海丰县县长郑佳和主管地方志工作的常务副县长陈德忠指示要广泛宣传,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务求实效。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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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海丰县宣传贯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有声有色
来源期刊 广东史志.视窗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地方志工作 海丰县 常务副县长 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 组织学习 务求实效
年,卷(期) 2008,(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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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地方志工作
海丰县
常务副县长
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
组织学习
务求实效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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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广东史志
双月刊
44-1086/K
大16开
广东广州市东风中路广东省政府院内10号楼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196
总下载数(次)
11
总被引数(次)
125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