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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4章第26条规定:“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档案利用活动中的著作权问题是档案工作在向纵深发展和向外部延伸拓展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是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中必然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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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档案利用与《著作权法》
来源期刊 天津档案 学科 社会科学
关键词 档案利用 《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 档案工作 著作权问题 法制化建设 第26条
年,卷(期) 2008,(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G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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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巍 9 6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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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档案利用
《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
档案工作
著作权问题
法制化建设
第26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档案
双月刊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1号增1号
出版文献量(篇)
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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