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对于"爱"的诠释,其新意,其深度,其广度,空前(未必绝后)者,当属Erich Fromm(埃里希?弗洛姆,1900-1980;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本文(节选自他的The Art of Loving第二章第一节The Theory of Love)虽短,却告诉我们,"爱"无异于艺术。学习爱,就要像学习别的任何一门艺术一样,需要理论元素的介入,还需要洞察力和理解力。大而言之,弗洛姆认为爱不是"获取",而是"给予"。爱,是以自己的生命力去激发对方的生命力,以自己全身心的爱的能力去引发对方的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