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认识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争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明确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结合<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否具备民事责任能力和诉讼主体地位进行了研究,最终得出结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但是具有诉讼主体地位.
推荐文章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在民事责任认定中的作用与形式
民事责任能力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责任能力辨析--兼与行为能力比较
责任能力
识别说
主体资格说
制度完善
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主体选择、内容及方式研究
上市商业银行
社会责任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鉴证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论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和诉讼主体地位
来源期刊 商情·科教文萃 学科
关键词 分支机构 民事责任能力 诉讼主体
年,卷(期) 2008,(2) 所属期刊栏目 金融之窗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郝雅烨子 武汉大学法学院 16 15 3.0 3.0
2 李尚 武汉大学法学院 11 9 2.0 2.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分支机构
民事责任能力
诉讼主体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商情·科教文萃
月刊
1673-4041
13-1370/F
河北省石家庄建设北大街126号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300
总下载数(次)
5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