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的有关意见作出的明确表示。根据意见,环境保护部要求,环保部门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行为的,应当依职权调查处理,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需要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主动、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
推荐文章
环保部:重金属污染一经发现立即区域限批
重金属污染
环保工作
区域限批
“十二五”
生产企业
铅蓄电池
社会影响
环境保护
环保部公布《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
核查工作
环保部门
环境保护
稀土企业
指南
环境违法行为
突发环境事件
限期治理
环保部通报2011年度全国污染减排情况
污染减排
环保
通报
二氧化硫排放量
新闻发言人
核算工作
氮氧化物
自治区
环保部公布全国减排结果 对个别企业挂牌督办
减排
环保
督办
挂牌
企业
个别
“十一五”
电力集团公司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环保部:违法向水体排污可行政拘留
来源期刊 党建文汇:上半月版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行政拘留 排污单位 环保部门 水体 违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危险物质
年,卷(期) 2008,(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1-51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14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行政拘留
排污单位
环保部门
水体
违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危险物质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党建文汇:上半月
月刊
1003-806X
21-1014/D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
8-9
出版文献量(篇)
21513
总下载数(次)
58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