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期刊 江苏商业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企业改制重组 契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公司制改造 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 现代企业制度
年,卷(期) 2009,(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I0013-I0014
页数 2页 分类号 F426.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企业改制重组
契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公司制改造
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
现代企业制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江苏商业会计
双月刊
南京中山北路10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960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