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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近日公布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其中规定人大代表不允许靠提建议和批评。来解决自己和亲属遇到的问题。学术探讨、推介产品等,也不能作为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此外还规定。承办单位要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时代表的建议予以答复,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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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辽宁省:人大代表不能为“自家事”提建议
来源期刊 青海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大代表 辽宁省 提建议 代表建议 承办单位 时代表 批评 议和
年,卷(期) qhrd,(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8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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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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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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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大
双月刊
63-1057/D
西宁五一路16号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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