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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点提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或可否解释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车辆肇事逃逸,进而成立保险免责问题,应当采取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标准,进行必要的价值判断,区分具体情形作出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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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弃车逃离现场能否成立保险免责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价值判断 交通肇事逃逸 保险合同 道路交通事故 保险人 车辆损失险 格式条款 事故现场 保险公司 当事人
年,卷(期) 2009,(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8-81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2.14|D922.284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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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煌辉 9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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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判断
交通肇事逃逸
保险合同
道路交通事故
保险人
车辆损失险
格式条款
事故现场
保险公司
当事人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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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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