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依法组建工会.这不仅是企业负有的法定义务.也是其自身用工管理的必然要求。对企业有利无害。 一、组建工会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工会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推荐文章
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刍议
新建企业
建立
工会
关于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几个问题
工会
非公企业
职工
维权
维护
创新
浅谈温州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及工会组建工作
私营企业
劳动关系
工会工作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企业应依法组建工会
来源期刊 党的生活(青海)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工会法》 企业 法定义务 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 脑力劳动者 体力劳动者 用工管理
年,卷(期) 2009,(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412.67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杨生文 6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工会法》
企业
法定义务
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
脑力劳动者
体力劳动者
用工管理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党的生活(青海)
月刊
1673-6354
63-1003/D
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
56-8
出版文献量(篇)
14229
总下载数(次)
30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