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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立与不成立业主大会是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基于业主物业财产的自治管理断决定的。这体现着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业主有权利成立业主大会。但是不成立的时候,政府不能强求让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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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李钊说法之二:谁有权决定业主大会的成立与否?
来源期刊 新业主:现代物业上旬刊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业主大会 自治管理 私法自治 权利 物业
年,卷(期) 2009,(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8-59
页数 2页 分类号 F29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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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业主大会
自治管理
私法自治
权利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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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现代物业:新业主
月刊
1671-8089
53-1179/N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
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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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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