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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26日表示,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也应视作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共同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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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明星都识假药,还要质监干啥
来源期刊 东北之窗:上半月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假药 明星 最高法院 《刑法》 犯罪处理 副院长 销售 劣药
年,卷(期) 2009,(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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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之窗
月刊
1006-3161
21-1239/Z
16开
大连市中山区民康街15号报业大厦9楼东北
8-582
1989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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