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保险人正确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方式为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及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保险合同在免责条款的告知形式上采取投保人声明等方式写入概括性告知内容,仅能起到提示投保人注意的作用,不足以证明保险人尽到了明确说明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推荐文章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
明确说明
免责条款
我国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举证形式探讨
明确说明义务
举证责任
证据形式
论格式保险合同之免责条款说明生效规则的限制适用
保险法
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
限制适用
保险人告知义务和解除权的限制探索
保险人
告知义务
通知义务
说明解释义务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免责条款 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 保险条款 保险人 投保人 说明义务
年,卷(期) 2009,(1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0-93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2.284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胡夏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免责条款
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
保险条款
保险人
投保人
说明义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总下载数(次)
15
总被引数(次)
3227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