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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农村,“过继”一直以收养的主要形式普遍存在着,并被广大农村百姓认可。1991年,我国颁布《收养法》,对收养关系的成立及各方权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收养法》生效以前的“过继”,法律关系又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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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8年前的成人过继是否有效
来源期刊 法庭内外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过继 《收养法》 成人 权利义务 收养关系 法律关系 大农村 生效
年,卷(期) 2009,(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38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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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文献
过继
《收养法》
成人
权利义务
收养关系
法律关系
大农村
生效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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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法庭内外
月刊
1005-0116
11-3206/D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82-893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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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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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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