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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工因工作受伤在医疗和休养期内依法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既是工伤职工的正当权利,又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息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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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职工工伤工资概念不能混淆
来源期刊 江苏安全生产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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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9,(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制经纬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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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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