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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2004年3月4日实施,从而规范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根据该办法,医院普遍向临床医生发放了《药品不良反应时间报告表》,要求当事医生要及时向医院药剂科报告。但由于相关的信息渠道不畅通,至今究竟有哪些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尤其是引起过敏性休克的重症病例、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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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
定义
分类
481例药品不良反应分析与讨论
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
用药安全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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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及时通报药品不良反应
来源期刊 政协天地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报 临床医生 过敏性休克 报告制度 反应时间 信息渠道
年,卷(期) 2009,(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4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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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报
临床医生
过敏性休克
报告制度
反应时间
信息渠道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政协天地
月刊
1672-304X
35-1264/D
16开
福州市五四路21号
34-88
200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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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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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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