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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与标准因免责条款与其余一般条款而存在差别,其中,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可分解为提醒义务与主动解释义务。而对一般条款的说明义务仅限于被动的解释义务。保险人并不承担证明投保人已正确理解保险条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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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与标准——基于我国司法实务的考察
来源期刊 福建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免责条款 说明义务 履行方式 履行标准
年,卷(期) 2010,(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4-80
页数 7页 分类号 D92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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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宁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 36 151 8.0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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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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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说明义务
履行方式
履行标准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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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福建法学
季刊
16开
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楼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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