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将可视性作为商标注册保护的前提,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
推荐文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对陶瓷商标的平行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法
陶瓷商标
平行保护
浅论“第二含义”商标法律保护
第二含义
获得显著性
立法保护
法律规制
商标囤积的法律规制
商标囤积
认定
成因
法律规制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非视觉商标应纳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
来源期刊 中华商标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显著性 商标保护 可视性 商标注册 商标法 消费者 非视觉 气味 商品 保护范围
年,卷(期) 2010,(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9-51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23.43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赵靖寅 上海大学法学院 9 27 2.0 5.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显著性
商标保护
可视性
商标注册
商标法
消费者
非视觉
气味
商品
保护范围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华商标
月刊
1006-7531
11-3655/D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白云时代大厦1号楼B座1408室
82-49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028
总下载数(次)
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