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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否定到肯定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是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为基础,其它一些法律击规为扩充的一个制度体系.鉴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影响和为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我国正法规定债权让与要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其有法律效力.本文以两个案例为主,对我国债权让与的通知主体、对象、形式及时间等规定进行了介绍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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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债权让与的通知探析
来源期刊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学科
关键词 债权让与的通知 主体 对象 形式 时间
年,卷(期) 2010,(12) 所属期刊栏目 法治天地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8-59
页数 分类号
字数 4360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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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芳 9 71 4.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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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的通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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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法制与经济
月刊
1005-0183
45-1188/D
大16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48-71
199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843
总下载数(次)
38
总被引数(次)
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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