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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1月9日国税函[2009]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陆续实行了90日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来,部分纳税人及税务机关反映目前的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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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期刊 中国税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扣税凭证 抵扣 期限 征管信息系统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年,卷(期) 2010,(2) 所属期刊栏目 税务法规公报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F812.423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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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扣税凭证
抵扣
期限
征管信息系统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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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税务
月刊
1003-4471
11-1178/F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80-291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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