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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但长期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一直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人大的整体形象。如何提高监督质量,树立人大威信?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到“四大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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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大监督要做到“四大戒空”
来源期刊 人大论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大监督 最高法律效力 地方人大 监督工作 整体形象 监督质量 常委会 监督权
年,卷(期) 2010,(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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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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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
最高法律效力
地方人大
监督工作
整体形象
监督质量
常委会
监督权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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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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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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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人大论坛
月刊
1673-551X
52-1109/D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贵州省政府大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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