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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税在中国不是新生事物。唐德宗时期的“间架税”、五代和南宋的“屋税”、元代的“产钱”、明清的“房廊钞”、民国的“房捐”,统统都是物业税。因为其征收对象都是不动产,计税依据都是房屋的价格或租金,跟现在国外的物业税概念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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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物业税
财产税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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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物业税”古已有之
来源期刊 天津支部生活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物业税 新生事物 征收对象 计税依据 唐德宗 不动产 租金 价格
年,卷(期) 2010,(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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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物业税
新生事物
征收对象
计税依据
唐德宗
不动产
租金
价格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天津支部生活
半月刊
0412-0892
12-1001/D
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6-268
出版文献量(篇)
10126
总下载数(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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