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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强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其所具有的强制性、公益性、保障性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以提高交强险的保障功能.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法定条件解除交强险合同,应当依法承担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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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效力分析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保险公司 解除合同 交强险 效力分析 商业保险 保障功能 法定条件 赔付责任
年,卷(期) 2010,(16) 所属期刊栏目 民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3-86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3.6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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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保险公司
解除合同
交强险
效力分析
商业保险
保障功能
法定条件
赔付责任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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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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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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