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Q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3)项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
推荐文章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如何计算流窜盗窃案件的盗窃数额?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盗窃数额 盗窃案件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严重情节 数额较大 情节严重 共同犯罪
年,卷(期) 2010,(23) 所属期刊栏目 司法信箱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4.35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吴建中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盗窃数额
盗窃案件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严重情节
数额较大
情节严重
共同犯罪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总下载数(次)
15
总被引数(次)
3227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