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一、出售二手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算的要点 1.购入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对出售固定资产适用税率的划分,主要以2009年1月1日为界,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对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所在地区是否为增值税试点地区(指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进行判定.
推荐文章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投资
财务指标
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探讨
固定资产
增值税
账务处理
增值税转型前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差异分析
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
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影响
增值税转型
企业
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出售二手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来源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1,(5) 所属期刊栏目 一事一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2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财会月刊
半月刊
1004-0994
42-1290/F
大16开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西马路2号
38-2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1671
总下载数(次)
25
总被引数(次)
46256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