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期刊 江苏商业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微利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应纳税所得额 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
年,卷(期) 2011,(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I0013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微利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应纳税所得额
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江苏商业会计
双月刊
南京中山北路10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960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