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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立法工作研讨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指出,进一步推动民主立法,有必要从国家根本大法的角度,全面深刻地理解民主立法的基本依据、主要功能、实现方式以及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一、民主立法的基本依据是人民主权原则。立法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权力和利益、责任与义务进行分配,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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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焦洪昌:人大制度是民主立法的根本实现方式
来源期刊 北京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国家根本大法 人民主权原则 法制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 社会利益 法律调整 党的领导 良法之治 社会秩序
年,卷(期) 2011,(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0-30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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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国家根本大法
人民主权原则
法制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
社会利益
法律调整
党的领导
良法之治
社会秩序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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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北京人大
月刊
11-4553/D
大16开
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
200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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