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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房产登记公示是认定房产权属甚至是区分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重要依据.但对基于家庭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而产生的共有,有时真正权属与房产证登记可能不尽一致,分割时应尽量体现公平原则。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按投资比例分割,但已明确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屋.应以共同共有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并应充分考虑投资人对房产出资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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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共同共有的房产在分割时应考虑共有人的实际出资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房产权属 共同共有 分割 出资 共有人 应考 家庭关系 按份共有
年,卷(期) 2011,(22) 所属期刊栏目 民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2-75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3.2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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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房产权属
共同共有
分割
出资
共有人
应考
家庭关系
按份共有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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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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