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深山区的乡、民族乡、镇,代表名额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得超过应选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第十四条在分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应掌握代表结构的合理比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推荐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北京人民大会堂
温家宝总理
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不平衡
试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
议会制
比较分析
中国
西方国家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来源期刊 人大建设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选举法 河南省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名额 民族乡
年,卷(期) 2011,(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37
页数 分类号 D624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选举法
河南省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名额
民族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大建设
月刊
1009-6671
41-1189/D
大16开
河南郑州市纬二路5号
36-207
199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690
总下载数(次)
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