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服务方: 中国水土保持       
摘要:
新水土保持法已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第四十四条赋予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必要的监督检查手段、措施,主要有: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详细阐述了查封、扣押两者的区别、正确使用以及在水土保持执法中适用的法律程序.
推荐文章
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广西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法
贯彻实施
成效
经验与体会
新思路
美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简介
水土保持法
法律法规
管理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新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的正确适用探讨
来源期刊 中国水土保持 学科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监督检查 调查取证 第四十四条 新水土保持法
年,卷(期) 2011,(7) 所属期刊栏目 监督执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14
页数 分类号 S157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0-0941.2011.07.005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凤莲 14 15 2.0 3.0
2 刘朝军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水土保持
监督检查
调查取证
第四十四条
新水土保持法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水土保持
月刊
1000-0941
41-1144/TV
大16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
1980-08-01
中文
出版文献量(篇)
6749
总下载数(次)
0
总被引数(次)
31182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