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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生活用房”的界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用房;一类是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又分为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个人转让的是否为生活用房,原则上应依据《房地产权证》上“房屋用途”一栏来确认.目前,《房地产权证》上“房屋用途”一栏是根据规划部门批文,由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确认房屋的用途.并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进一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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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自用5年以上且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税如何理解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活用 《房地产权证》 非居住用房 房屋用途 个税 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 商业用房
年,卷(期) ns_2011,(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1-53
页数 3页 分类号 F2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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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
《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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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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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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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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