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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发布新的城市供水条例,该条例首次规定,擅自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手机短信、公开信等方式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的,可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此规定已于9月1日起实施。水是生命之源,但随着近几年自来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日益增多,人们对城市供水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在这种背景下,任何关于自来水不合格的消息,都可能迅速引起社会各界的极端反应。比如,此前有人在网上和手机上发布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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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如果“自觉”,哪有“擅自”?
来源期刊 新西部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自觉” 城市供水 手机短信 新闻媒体 新闻报道 污染事件 质量问题 自来水
年,卷(期) xxbb_2011,(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
页数 1页 分类号 TU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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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
城市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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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
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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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部
旬刊
1009-8607
61-1368/C
大16开
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77号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52-78
2000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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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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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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