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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无论是监督方法、监督程序还是监督工作中形成的文本,倘若没有法律依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无法获得法律效力。基于这一认识,在深入学习《监督法》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们对监督工作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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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依法规范人大监督工作
来源期刊 辽宁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大监督工作 依法规范 “一府两院” 法律规定 人大常委会 《监督法》 监督方法 监督程序
年,卷(期) lnrd_2011,(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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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人大监督工作
依法规范
“一府两院”
法律规定
人大常委会
《监督法》
监督方法
监督程序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辽宁人大
月刊
21-1537/D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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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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