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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预告登记的概念、作用及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20条,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67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作了规定,明确现房和期房的买卖与抵押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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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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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预告登记制度具体适用及效力探析
来源期刊 中国房地产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登记制度 效力 物权法 不动产 当事人
年,卷(期) 2011,(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0-43
页数 4页 分类号 TN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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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涌 5 6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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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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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
效力
物权法
不动产
当事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房地产
旬刊
1001-9138
12-1006/F
大16开
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95号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3229
总下载数(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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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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